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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不知道阿楚姑娘有没有把他的话当真,他也没有机会再问。
阿楚姑娘母亲早亡,与父亲相依为命,并不阔绰,迫于生计举家迁走了。
李白整三年未见过阿楚姑娘,直至二十岁加冠。
他学了道家几本书,习了剑术,诗篇更是不断,却不曾为她做过一首。
他的朋友越来越多,不分老少,在陇西这块小地方,李白早早就闯出了些名气。
于是,他终于有机会或者说有底气去找她了。
那日,李白坐在船中。
据传闻,阿楚姑娘当年搬去了不远的县城。
他便打定了主意去寻。
江上风急,船身不稳,手里的酒几次三番都要晃出杯面,搅了饮酒的兴致,可酒却仍是要喝的。
阻止李太白喝案上的美酒,纵使理由万千,他也不会退让一分,比如他几日前染了风寒,连声音都糙硬难听了,也还是把酒灌进肚肠。
两岸的秋草一片黄过一片,好像映得天地江水都失色了,只有偶尔几只沙鸥跃过。
真怪,这样萧条的景致,也有酒在手,怎么心中没有生出些诗意?他这样的人喝了酒不会吐,只会作诗,而今却胸中空落,若有所失。
大概他想见的人让诗兴也黄草般失色了。
船家慢慢收起了奖,任船自在漂浮了片刻,才探进船蓬,呼道:“客官,去处到了。”
一把碎银递到他手里,李白才恍恍然下了船,踏着条僻静小路,三拐五弯的进城。
可惜了金秋时节,这城外只有丛生的荒草,树都不见几棵,只有无尽头的黄,叫他这样喜欢赏景的人心生郁闷。
站在路当中,他正灰心失望,突然夹在草中的一块红斑刺进眼中。
走近看时,是一朵断了茎的野菊,垂垂将死,红艳的花瓣都卷了上去,俨然一股败气。
“昨日秋风昨日城,昨日荒郊野菊红。
犹是无茎却独艳,遗世还啸败草中。”
没来由的诗兴总算了事,虽还有点鸡肋的意味,但也算有个着落了。
他于是又起身赶路,响午过后才进了城。
江边的小城不出意料的人声鼎沸,进了城门恍若隔世。
青瓦如鱼鳞般铺满视野,来来往往的行人堵满街口。
再向里走走,屋舍便越发繁复精细起来,三三两两的商铺又尤为惹眼。
大唐的土地上,只要风吹的到,哪里都是长安。
李白的银袋在腰间摆荡着,全无防范的姿态,一把带销长剑斜背身后,本就没几分的书生气,都化作了刚毅的气概。
熙攘的街道充盈着笑声,而他却觉得这笑声有点飘渺,就像盖住酱缸的白布,人越热闹,这种感觉就越猛烈。
可李白是什么人?他可以为一百件事丢掉性命,对他来说,超越生命的事不胜枚举,这世间的纷扰又怎能入他心呢?
即使有人偷他的钱袋。
那人也是个读书人模样,冠帽有点儿歪斜,偷了钱,却又从李白身旁若无其事地走过,步子一走一仰,像只鹅一样好笑。
被偷了钱的李白几乎要笑出声来了。
“喂,你若欠点儿银子花,便赠予你了!”
那人闻声才停下鹅一样的逃,转头看向李白时,面上扭曲的五官却忽地舒展开,眉喜眼笑了,如同落进热水的茶叶般。
“李兄?”
“你是······王一二?还好我没忘了你这个同窗的怪名字!”
李白又忽然要感动的流泪。
“实在遭人笑啊,李兄来这城
里,我还······”
王一二说着,把钱袋递回他手里,强颜欢笑。
“既然你不要这银两,不如去酒馆喝几壶?权当同学的赠了。”
李白的洒脱让王一二更缩紧了身子。
“好吧。”
他终于也不再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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