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4章 酒肉穿肠过(第1页)

在这看似平常却又暗藏玄机的世间,人们总爱用世俗的眼光去评判他人。

而我,便常常处于这风口浪尖之上。

他们给我钱,我不要。

那些散发着铜臭的金银,在我眼中不过是过眼云烟,毫无价值。

但给我狗和酒,我必然接受。

这其中的缘由,且听我细细道来。

狗,在旁人看来不过是寻常的牲畜,可在我眼中,它们灵气重,对我是大补。

我吃下生狗血肉,在肚中祭炼之后,就能生出精纯的死灵之气。

这祭炼的“祭”

,就是祭祀的意思。

我为何懂祭祀呢?因为我会超度。

超度,便是向佛祖祭祀尸体中的生灵之气。

这是一种神秘而又古老的仪式,只有真正领悟其中奥秘之人,才能施展。

我又为何喝酒呢?只因我生机已停,没有充分的唾液,吃狗肉时,下咽比较辛苦。

那干涩的喉咙,仿佛被一层无形的膜所包裹,每咽下一口肉,都要费好大的力气。

于是,我便用酒来润喉。

酒是醉不倒我的,我又不是人,几乎没有人的生机。

那辛辣的酒液滑过喉咙,带来一丝短暂的畅快,却也在心底留下一抹苦涩。

人们问我,是和尚,为啥吃肉喝酒。

我只能实话实说了:“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

我的心和佛祖相通,我心中有佛祖。

不是说着有,而是真的有。

这并非是我为自己的放纵寻找借口,而是我内心真实的写照。

酒肉不单为自己吃,也是替佛祖吃。

肉里的生灵之气,就是给了佛祖。

在我看来,这是一种别样的供奉,一种与佛祖沟通的方式。

人们觉得我可有意思了。

虽然吃肉喝酒,一直破戒,但是法力依然高深,甚至越来越强。

这似乎是一种相反的现象。

破戒,按理说,应该破功才对,怎么反而功力更强呢?他们眼中满是疑惑和好奇,仿佛在看一个怪物。

我除了狗,还爱吃鸡,尤其是公鸡。

也是因为灵气重。

公鸡那昂首挺胸的姿态,那嘹亮的啼鸣声,仿佛蕴含着无尽的生机与力量。

每一次吃公鸡,我都能感受到一股强大的灵气涌入体内,让我的力量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别人如果实在好奇,我为啥非吃肉不可,我也会实话实说:这肉,我是用来祭五脏庙的。

本月排行榜
热门小说推荐
两情相悦正风华

两情相悦正风华

她是举世著名的设计天才,却被前未婚夫算计到失心丢命,她发誓再不相信男人。重生而来,成了全国闻名的智障名媛。他是富可敌国权势滔天的帝都三少,可据说连霸道总裁的形象都只是伪装,真实背景从来无人敢查。一次交易,她成了他的契约妻。你现在的样子我很放心。放心什么?我们将来孩子的智商。...

权宠,奸相的至尊毒妻

权宠,奸相的至尊毒妻

成婚的前一日,陈云诺被心上人诛杀满门。空有医术无双,却只能看着至亲血肉葬身牲畜腹中。九年之后,她从地狱归来,虐杀贱男渣女,以报灭门之仇。都城暗潮汹涌她将一个个衣冠禽剥皮拆骨,逼的原形毕露。四面仇敌,唯他气度翩翩立于她身侧为夫难道没有教过夫人?毁他所爱之人夺他所图江山,方是解恨正途。红罗帐里,他温声诱哄生一个,我替你雪恨,生一双,保陈家昌盛更胜往昔。陈云诺拢衣襟高高在上,不近女色,他们说的真是你?不近别人,只想近你。...

我看见了我在那儿

我看见了我在那儿

在喜马拉雅山脉深处,有一个神秘的部落。主人公随一个神秘的考察组去了那个部落探秘,在部落遇见了一个奇怪的女人。主人公经历了怪物的追杀,目睹身边的人相继离他而去。在放弃和坚持中,主人公经历着与自然与同伴相互的斗智斗勇等磨砺后,一步步接近事实的真相,最后终于找到了这个部落的神庙。在神庙,主人公发现了这个部落的秘密,结果却让他震惊。神庙里供奉着十六个神位,每一个神他都是那样熟悉...

数码暴君

数码暴君

关于数码暴君数码世界原本是互不干扰以人工智能的终极进化为目的的智能世界,但是某一天一股从异时空传来的庞大数据流轰破了数码世界之间的晶壁,所有的数据都混乱了,无数的平行世界合而为一,从而谱写出了新的数码世界编年史。其中数码暴君的传说被不断传诵,直至永恒本书为后宫文,不喜勿入现已决定有素娜淑乃织本泉作者私群一,九,八,八,七,六,三,六,二...

风流小鬼医

风流小鬼医

世间有因果,施善得福,造恶生孽。孩童不懂事,成不了因,但凡孽缘生,多半是父母做了恶。而我们少郎中,就是专门替这些无辜的孩童,解脱痛苦的...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