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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草原上的兔子太多了,由于它们繁殖能力强、体型小,又是在夜间觅食,故而蒙古人捕猎的主要品种里没有它。
汉人捕猎野兔基本上是采用下套、埋陷阱的方式方法,用猎弓射猎的情况比较少。
黄毅急需食物,并不介意兔子肉少,只要兔子足够多就不觉得亏。
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哪怕拥有超前接近四百年的智慧。
黄毅必须收小弟,而且多多益善。
想要人口增加,就必须增加粮食储备,捕猎简直是没本钱的生计,当然要去干。
秋天,正是猎物肥硕之时,得抓紧时间,争取在大雪纷纷之前储备下能够吃到春天的猎物。
决定明天离开部落去狩猎,今天应该跟赫丹巴特尔说一声。
黄毅吃饱喝足后带着黄大勇来见赫丹巴特尔,通过黄大勇之口基本上把意思说明白了。
赫丹巴特尔没有反对,但是他告诉黄毅,明天早上部落开始继续往西南迁徙,他担心黄毅到时候找不着他们。
部落迁徙根本快不起来,坛坛罐罐太多了,黄毅有望远镜呢,哪有可能找不着这么大的队伍?
黄毅让黄大勇告诉赫丹巴特尔,只要大致知道部落迁徙的方向没有跑反了,我们肯定能够追上。
赫丹巴特尔敬重英雄,黄毅能够击杀两个骑士足以证明了英雄气概。
虽然至今为止赫丹巴特尔都不知道黄毅是怎么用两支奇怪的弩箭一下子就干掉了那两个骑士。
他很爽快地告诉黄毅,部落会往西南方向迁徙,争取在大雪下起来之前寻找到一个背山朝阳的过冬地。
其实最真实的情况赫丹巴特尔没有好意思说,他们这一次迁徙的主要目的是离建奴越远越好。
这些年整个大草原上的蒙古部落都被建奴杀怕了,不选择归顺建奴被建奴盘剥,就得逃之夭夭。
从赫丹巴特尔的蒙古包出来不久,黄毅听到身后有人喊“易和撸灯!”
一回头,就看见一个半大不小的男孩子用羡慕的眼神瞧背着弓箭精神抖擞的黄大勇。
“狗儿?你怎么在这里?不怕被主子看到你偷懒啊?”
黄大勇应该是跟那个年纪相仿的孩子很熟,说的话黄毅听懂了,想来那孩子也是汉民。
“我,我……”
“以后别喊我‘易和撸灯’或者大眼睛,我有大名了,我叫黄大勇。”
那个叫狗儿的孩子忽然间跑到黄毅的脚边跪下磕头。
这是个什么情况?难道是我终于有了王霸之气,总算有人跑来纳头就拜?
“你有话站起来说,一个劲儿磕头算怎么回事啊?”
“小的也是汉人,小的也想跟着老爷!”
部落的情况黄毅已经了解了个大概,总人口才三百几十而已。
黄毅的故事已经传遍这里的每一个家庭。
这个叫狗儿的汉民比黄大勇母子俩在这个部落的时间还要长三年,他没有爹。
不对不对,正确的说法狗儿不知道爹是谁。
他一直是跟着娘饥一顿饱一顿,然狗儿他娘运气太糟了,死于有十几个建州女真参与的那一次袭击中。
部落被袭击或者部落里的勇士去袭击别人的部落那是司空见惯。
但是有十几个建州女真参与的那一次截然不同。
蒙古部落之间自相残杀之时基本上不会袭杀女人和没有车轮高的孩子。
然建奴最是凶残,就是为了破坏而杀戮,为了削弱对手杀人如麻。
他们不管不顾见到活物就杀,不仅仅杀老幼妇孺,还杀母羊、母牛。
因此那一次被袭后,赫丹巴特尔的部落元气大伤,由一个中等部落衰落成为一个中小部落。
赫丹巴特尔和他的族人没有勇气去寻找建奴报仇雪恨,而是不得不放弃祖辈的传统牧场往西南迁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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