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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来了于一这么个不稳当客,季风这阵子基本上放了学就不见人影,有时候还逃下午自习。
季常福是做长途运输的,一个月在家待不了几天,根本管不住心里长草的儿子。
杨毅才不管季风怎么自甘堕落,她不满的是他们到哪玩都不带她。
她也想跟他们去打台球打游戏机啊!
季风昨天回来还说他们去滑旱冰了,摔得很疼但是很过瘾。
她只在电视里看过人家玩……另外非常想跟他们一起混的还有一个吃喝玩乐以外的原因。
杨毅很想见一下于一那个黑道大哥,不,是黑道老爸。
叫于军的是吧?上次听季风提过之后,杨毅坚信那个敢拿铁锹削人头发的于军是职业黑社会。
除了动画片外,杨毅最喜欢的是香港黑帮片和赌片。
尤其看了古惑仔之人在江湖,她对黑社会的打打杀杀大感兴趣以至于到了向往的地步。
英雄本色里的枪不是轻易能弄到的,但菜刀可是家家都有。
杨毅自认为不暴力,也知道那种不爽就砍人的生活方式是犯法的,可还是很喜欢那些血腥场面和黑道角头们。
她偷偷向季风的警察大姐夫打听,于军果然是个名号可以用响当当来形容大人物。
野战部队出身,参加过七九对越反击战,广西方面军。
侦察英雄,优秀狙击手……军功章无数。
当年团里侦察排出境执行捕俘行动误中敌方埋伏,那时候还未正式向越南开战,上级没有指示,大部队不能越境营救。
他和几个同志在全是死人的战壕猫了三宿两天才爬回国界线。
身上到处是手榴弹片,肺叶打穿了一个,躺在医院几个月,贯胸抽脓,比死还遭罪地活了过来。
这样的战绩要是继续留在军中,起码师级以上干部,谁也没想到伤愈出院后他二话没说自愿卸下一身儿政治官衔复员回老家做起了买卖。
正赶上中国满天红霞,三教九流各显神通捞钱的年代,侦察兵的谨慎和野战军的胆略,让他一跃成为附近几个区市的传奇人物。
钱大了眼红的人也多,这些年发迹的不少,也没有比于军更张扬的了。
为什么?他手底下听使唤干活的,一半是蹲过大狱放出来的。
要说这类人得罪不起,那敢把这类人聚到一起给他赚钱打江山的于军就更让人不敢正视了。
很多人背地里都叫他于老歪,说他弃政从商的想法歪,做买卖谋略的招术歪,行事用人的路子歪,脾气也歪,一句话听不耐烦了当场就拍桌子走人,谁的账也不买。
太个性了!
简直就跟电视里演得一样,能和这种人的儿子共处一个教室,骨子里带着不安份的杨毅时常感到莫名兴奋,看于一的眼神都变得崇拜起来,仿佛透过他能看到他那亦黑亦白的歪老爹。
死皮赖脸威逼利诱花样百出,一门心思怎么能当上跟班。
事实上,在学校杨毅还是比其它女生跟于一都来得亲近。
接受丛家家的建议气那几个花痴是幌子,出去混吃混玩才是根本,跟于一越混越熟却是结果。
这让方昕她们又妒又气,杨毅并没因此感到得意。
她是属狗熊撂爪就忘的那种人,被骂的事早就随着日历一篇篇被翻过去了,而她现在只想能像季风一样成天跟于一出去玩,最好因为种种机缘得见于老歪一面。
只是那个倒霉季风经常以少儿不宜,女士免进诸如此类的借口拒绝带她同行。
丛家家还在一边敲边鼓:“你和于一现在什么情况了?”
什么什么情况?相亲相爱的好同学。
杨毅翻着白眼,唉~季四小子有了于一,已经不把她这个保镖放在眼里了,出去混不带她,有事也不跟她说,反倒和同为校篮球队的李思雨成天围着于一说说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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