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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平淡无奇的故事里,是公猪对母猪极深的感情,远比什么佳人才子花前月下的故事来得感人。
小手都恨不得作一首诗来歌颂一下,不过她肚里墨水有限,搔首了半天,也没想出一句诗。
她看看公猪的脸,除了胖了变形之外,眉眼依稀还是俊朗。
为了爱情,生生的将一俊俏后生,变成如一头猪般的肥胖。
相比之下,自己对明康,顶翻天就是发了一点点花痴,自己都没为明康牺牲过什么,舍弃过什么。
在小手感动的泪水打湿了两张手帕、半截袖子后,公猪在一旁递过来一张褚色的手帕。
小手怔了一下,山贼些不都是粗鲁、野蛮、无品味的么,还居然随身携带手帕,这可是讲究的人才带的东西。
不过想想,他都有个母猪了,一定是母猪帮他打理的。
她偷眼瞄了过去,果然,那崭新的手帕上的一角,还绣了一个粉嫩嫩的小猪头,要多可爱就有多可爱。
她都差点忍不住将手帕拿过来,仔细端详一下那个小猪头了。
不过鉴于人人都误认为她的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是公猪,连公猪都如此认为,她决定还是保持一点距离好。
于是她以袖掩鼻,咳了咳道:“多谢公猪,不过我不需要,我一向习惯以泪洗面。”
公猪疑惑的看了看她,原本一张可爱的小脸,因为两天没洗脸,又这么眼泪花花的哭了半天,又胡乱的用袖子抹了一阵,更是脏兮兮的。
洗脸有越洗越脏的么。
公猪仍是不肯收回手帕:“你拿去先用着吧,等你洗干净了,再还给我。”
还要洗干净了再还?
这不是更增加见面的次数,不知情的广大群众会误认为我俩在交换订情信物。
小手一个劲的摇头:“不要不要,我一向懒散,不大喜欢洗这些玩意。”
“可你脸现在确实很脏,别人看了会发笑……”
公猪还是提醒。
小手将小手一挥,一副超凡脱俗的模样:“我非一般俗人,不介意世俗的眼光。”
给这群人架着来当山大王,已经够丢脸了,这脸脏不脏,还管它做什么。
黄草山,山高六百多米,方圆百多里,山上草木凄凄,满目荒凉,山上就一座废弃的寺院。
小手看着这么一个破落的山寨,心里暗暗叫苦,来当山大王就有点可笑,居然还是这么穷的一个山大王,难怪一个个跟着山妖颇有怨言,还要劳师动众跑很远的地方去打劫。
不过既然答应来了,也不可能此时掉头就跑,只得依了公猪,一切听他安排。
还以为山寨都如戏文里所说,三步一岗,五步一哨,结果一路爬上黄草山顶,也不见有什么巡逻放哨的。
如此说来,这黄草山谁想上来就上来了。
难怪连小呆那个不足十岁的小屁孩,都能混来当个小山贼,黄草山不愧是门户大开,广纳贤才。
还好公猪一伙在山脚就在一个劲的嚷嚷我们回来了,山上留守的众人齐齐迎了上来。
什么山贼窝,纯粹是难民营一个。
小手看着山上众人面黄肌瘦,风一吹就要倒的劲,替这些不象山贼的山贼,撒了一捧同情的泪水。
公猪又将他的手帕给递过来。
小手正在想如何措辞,让公猪改了这毛病,不要见她悲春伤秋,就忙不迭的递手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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