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残阳如血,草原上到处是倒伏的人和马的尸体。
战败的北元骑兵,侥幸还活着的已经仓皇北逃。
这次出来打草谷,非但颗粒无收,反而损失惨重,接下来的一段日子,开平卫和附近的屯卫应当能安生许多。
尽管,时间或许很短。
入夜,死去的明军尸体已经被收敛,死去的战马不会浪费,马肉味道算不上好,却也算是一顿荤腥。
军中和城内的大夫都被召集,受伤的战马受到比伤兵更好的照料。
人比不上马,很滑稽,却是事实。
孟清和坐在火堆旁,马总旗死了,他亲自从战场上把马总旗的尸身带了回来。
曾经在城头笑话他的几个边军,如今也只有两人还活着。
这就是战争的残酷,边塞的生活。
迷茫和无措没有困扰孟清和太长时间,习惯于思考的大脑,一旦从对死亡和血腥的恐惧中冷静下来,便会开始分析,然后做出决断。
火光跃动,一大块烤好的马肉突然递过来,孟清和转过头,咧咧嘴,眼前算得上半个熟人,是之前在城头上拿他个头打趣的弓兵。
“吃吧。”
弓兵将马肉一把-塞-进孟清和手中,顺便递给他一把匕首,常年在边塞生活,习惯也变得有些不同。
很多边军不再习惯用筷子,反倒时常带着一把匕首。
这样的边军最为凶悍,即使是宁王手下的朵颜三卫,论单打独斗也未必是他们的对手。
从尸山血海中爬出来,他们已经不习惯和人正常比试切磋,一旦动手,就是搏命。
马肉半边烤得焦黑,撒了点盐,闻着味道不错,用匕首划开,却能看到一缕缕的血丝。
孟清和垂下眼,反手将匕首-插-在地上,狠狠的咬了一大口,像是初次尝到血腥味的狼崽子,恶狠狠的撕扯。
他要在这里生存,就必须适应这里的一切。
聪明,狡诈,会坑人,在绝对的实力和强悍面前,无法百分百保障他的生命。
有个词叫三省吾身,孟清和认为相当适合现在的自己。
吃肉的同时,一股铁锈味不停蹿进鼻端,不知是未烤熟的马肉,还是留在手上没有洗净的血腥。
弓兵看着孟清和,直到他把一整块马肉全部吃完,突然大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成,你这样的才是能在这里活下去的。”
孟清和笑了,真心实意。
那张略显稚气的面孔,不自觉的带上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韵味。
弓兵突然想起了在城外遇到的草原狐狸,油光水滑的皮毛,草原狼饿肚子,它们仍能吃饱。
摇摇头,想多了吧?
“说起来你小子也算是好命的。
第一次遇上鞑子,能活下来的基本都不会那么早死。”
弓兵-拔--起被孟清和-插--在地上的匕首,站起身,“马总旗运气不好,下个总旗不知道是哪个孙子。”
孟清和听着弓兵的唠叨,没有中途插言,他知道眼前这个汉子只是需要一个倾听者。
一个锅里扒饭的弟兄,转眼间就没了,在边塞的岁月,这样的日子不知道还要经历多少。
月上中天,弓兵起身,和同旗的几个步卒上城头巡逻,孟清和记住了他的姓名,姓高名福,很普通的名字,孟清和却记得很牢。
我,在那一年最后一天出生,第367天我,出生时天降惊雷,异变重生我,天生阴瞳,能看见鬼我,上苍注定的命运七子,肩负大任而生,当还阳间一片光明鬼怪僵尸与妖精,悬疑推理与剧情,还有人鬼情未了。我要的不是惊悚,而是真情。人鬼--亦当如此!...
你可否对着这鹤立山立下对我一生一世永不相负的誓言?我就敢!她盯着他的眼睛,认真的要着一个美丽的承诺。我愿意对着鹤立山的山灵发誓,一生一世用心守护她,爱她,信她,永不相疑!他跪在那里,虔诚的发下誓愿。那是他们之间的誓言!丁文轩,一个美丽的让女人都嫉妒的男人一个顶级的杀手黑衣甲士的统领,一双妖媚的丹凤眼总是射出能杀人的寒光,却不小心爱上了一个有夫之妇,还得细心护佑她的周全,却不得越雷池半步!女人间的斗争,没有硝烟却也相当残酷,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她变成一具尸体,被丢在了乱葬岗,成了孤魂野鬼。血腥的复仇大幕,刚刚启动!...
一入职场深似海,各种权谋斗争来,且看吊丝季晨斗智斗勇,如何反转人生逆流而上!!...
日收过百加更她是朱雀国人人厌恶的废物十公主,一夜之间她大放异彩。他本是青龙国残废王爷,天生妖孽,深不可测,无意间得知了她的秘密,从此牵扯不断。谁说废物和残废没有用?逆天起来一样天翻地覆,他们是,黄金搭档,谁敢挡他们的路?王爷,王妃又跟人打架了。噢?那让她狠狠的打,打够了送一瓶白玉露过去,让她别伤了手。...
故事千万种,穿越第一流。汴梁以科学之法,来到异世大陆。nbsp美妻,神器,应有尽有。借天地之威,降四海神灵。这本书,着重讲的是海底两万里,包您满意。展开收起...
就是网上买了个戒指么?竟然还买一送一,来了个腹黑男鬼夜夜缠我!他霸道嚣张,还不要脸。不仅把我的肚子搞大了,竟然还堂而皇之的让我和他的遗照拜堂成亲!娘子,为夫救了你,不送点什么?我可以给你烧纸钱。为夫有钱,不如用你的身体来还债如何?55555~我好倒霉啊!更倒霉的是找了个网店客服的工作,却无意签下死亡契约,从此走在死亡边缘,与时间赛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