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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维尔斯习剑已有很多天,这些天里,他总是因想学一些货真价实的本领被师父责骂,他恨死了师父,一气之下,他将金巴渥发给他们的书本全部都撕成了碎屑。
“什么狗屁的扒鸡窝,狗屁不通就教我们剑术。”
去往剑馆的路上,奥维尔斯与达莉娅抱怨,“那个西普拉斯选择在第一天走掉很正确,明天我决定再也不来这里了!”
“那不会辜负母亲的好意吧?”
达莉娅问。
“可是都已经一周了,他除了让我们抄写那些不能被理解的夸赞地灵的无聊文字,还能教我们什么?反正我再也受不了这里了,扒鸡窝不会教我们什么,他只懂得怎样才能从我们手里得到更多的钱财,怎样才能让街里的人更尊重他,让他的剑馆更具名气。”
“这倒是不假。”
达莉娅说,“这种敷衍的教育比于我们天国的圣识堂简直天壤之别,这只会让人走入歧途,误了大好人生。”
第二天,果真,第三声钟响已过很久,奥维尔斯一直没有来到剑馆,最后一排的黑椅子上,只有达莉娅一人。
金巴渥大怒,高声道:“又是这个奥维尔斯,他把那些珍贵的书本都撕了,这本是对地灵最大的不敬!
而且,从开始到现在他一直在顶撞我,今天,还竟敢迟到这么长的时间,达莉娅,说!
他去了哪里?”
“我不知道,我醒来时他便已经离开了,母亲与我还以为他早就来到这里。”
达莉娅回答。
“简直就是亵渎!”
金巴渥暴跳如雷,“他对地灵不敬,早晚都要遭到惨痛的惩罚!”
一日日过去,奥维尔斯已经接连一周没有去习剑,至于他去了哪里,只有达莉娅一人最清楚,他告诉达莉娅:他又遇到那个叫西普拉斯的年轻人,他给自己介绍了一家酒馆,现在在那里当帮工,一天下来能够挣些铜币,以好减轻母亲的负担。
他不要达莉娅告诉母亲他不去习剑的事,那样母亲一定会很伤心。
达莉娅点头答应。
帝依罗塔人普遍喜欢酒水,奥维尔斯所在的酒店地处人流熙攘的城市中心,酒店的生意很好,每天除了给客人端酒,还能看见一些奇人进出这里,这些人大多豪爽而畅所欲言,他们的言语中夹杂着丰富的故事,听起来有滋有味,这给他的生活添了很多乐趣。
“喂!
老板!
有没有上乘的神曲?快给我来上二十小缸!”
这日中午,奥维尔斯正帮酒馆内的客人倒酒,一个小巨人推着长条大铁车停在酒店门口,粗声粗气地喝道。
“有!
当然有!
这里可是那伽龙最大的酒馆之一。”
店主闻声,连忙出去招揽生意。
“啊!”
他刚一走出门口,就被吓了个趔趄,却见那壮汉身高三米有余,通体灰色,肌肉紧绷,披着一件老旧的褐色大衣,上面竖挂着象牙骨饰,俨然是一个破坏者的塞恩人,街道上来往的行人也都好奇地注视着他。
这塞恩人俯下身子,指着店前的牌匾问道:“这是酒店的意思么?”
“是的。”
店主仰视着他:“请问刚刚是您在喊要买酒水么?”
“正是,”
那人大笑道:“我是来自那维多特拉(1)的人,老家在你们这里,是那里的怪物猎手们差遣我来这里的,猎手们需要酒水,不然他们可干不动活。”
“贵客啊!”
店主夸赞道:“那维多特拉的猎手可是整个西方的荣耀!”
“谁说不是呢,”
那人大笑,他望了望屋子里面,问道:“说句正经的,你们这个地方可否容下我的身躯?我连续奔波了数日,已经累坏了,需要你们的酒水来恢复精神。”
店主打量了一下他的高度,笑道:“您是我见过塞恩人之中最高大最魁梧的一个,以前也有过本国的塞恩人到这里打酒,可都比不上你,不过进去的话应该可以,小店还是很大的,但在此之前,您还需要登记一下,您是外地人,这是我们国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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