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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八章 珍爱只能属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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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沁涵交叠着双手靠在耳边,把头埋在阿姨的膝盖上,这里就像她温暖的港湾,看不见风雨,她满足的闭了闭眼 :“阿姨,你真好,以前哪次我受伤住院,不是你陪着我啊。”

    这不是叶沁涵第一次从楼上掉下去。

    如果她没有算错日子的话,就在几个月前,她试图拯救欲跳楼的刘菲菲,却没想到刘菲菲像只毒蛇似的反害她,眼睁睁的看着叶沁涵从那么高的楼层坠下。

    如果不是事先有软垫,叶沁涵早就摔成泥巴了吧。

    “傻孩子……明明已经感受过跳楼的滋味了,为什么不好好的珍惜生命,还要从医院跳下去呢……”

    阿姨心疼的来回抚摸着叶沁涵的小脑袋,她是不知道真相的长辈,以为叶沁涵是承受不住陆瑾旭的薄情,这才总想一死了之。

    受苦的为什么总是女人呢,阿姨忍不住感叹。

    叶沁涵被摸着头,感觉舒服极了,微微的垂下细长的眼睫,窗外偶尔有阳光扭转了弧度,照在姑娘洁白秀美的脸蛋上,几近蝉翼的透明。

    她舒服的想睡过去了,迷迷糊糊中,阿姨在絮絮叨叨着什么,她也听不仔细了。

    阿姨的手掌温暖慈爱,比陆瑾旭时不时的弄疼她,要好得多。

    陆瑾旭的手,似乎生来就是为了在她身上留下淤青,更过分的是还掐过她的脖颈,印象深刻的就有两次。

    哪一次,都疼的她面露绝望,濒临死亡线的滋味,真的很不好受……

    ——

    许城有别于A市的繁华都市,这里的人更偏向于安逸生活,行人走在街上时不急不缓,不像A市的都市青年,急匆匆的忙碌着奋斗人生。

    这里水产丰厚,是个著名的江南水乡,石板小路,古旧木屋,还有清清的湖水,仿佛都在提示着一种情致,一种氛围。

    扑鼻而来是水的气息,许城就连空气质量也比A市要好得多,老人生活在这里延年益寿。

    再没有情调的人来到这里,似乎都会勾引起游览风景的兴致,许城太美太静,在大城市里,哪能感受到闲置下来的清心怡然。

    也许没有多少人知道,叶沁涵从出生始,在许城生长到了三岁,三岁以前的小女孩,从来都没有生过大病。

    如果不是爸爸的意外死亡,她会在这里无忧无虑的生活一辈子,就遇不上陆瑾旭,不会从高楼坠落两次,也就没有前半生的波澜惊心。

    船夫在划船,船桨插进水面时带出好大的波浪,陆瑾旭正站在一个平淡不起的小船上,两岸柳枝半垂,美好的像婀娜的女子靠栏斜坐。

    他穿着一袭灰色风衣,微风扫过的时候带着风衣摆动,齐整的短发泛起一层又一层,一张脸英俊得足以让人摒住呼吸去欣赏。

    今天的他少了一丝总裁的紧绷感,难得多了一丝诗书气息。

    他负手而立,远远看着他,能看出诗人般的颂雅,也许跟心境有关,这座城市像是有魔力的手,抚慰了男人总是压抑得不到释放的沉重感。

    十多年后,他竟也来到了叶沁涵的家乡,这是冥冥中注定的缘分吗?

    两岸有不少青春姑娘们,靠着水边,看着风姿卓越的陆瑾旭,她们激动的眼里像含了星星,明艳动人,忍不住对着陆瑾旭的方向大喊道:“喂,大帅哥,咱们约一个啦,好不好?”

    不撩他,简直对不起他那张帅的无可挑剔的脸!

    “别板着一张脸啦,看你脸生得很,是不是第一次来到咱们许城啊?许城可是最出大美女的地方,你确定不要多看我们一眼吗?嘻嘻!”

    就比如说话的这位姑娘,天生白暂的皮肤,哪怕站在太阳底下,不擦防晒霜的晒上几个小时,也不用担心变成煤炭脸。

    这是许城妹子最骄傲的点,白暂清秀,凝聚了江南水乡的清丽美。

    也许是说话的姑娘声音太像叶沁涵的缘故,本来神情淡漠不多事的男人,忍不住睨着深邃的眼睛,竟然出其不意的看了她一眼。

    声音像,可人似乎比叶沁涵的模样差了些,不,是差了很多。

    叶晓云被他看的脸一红,接着,就像中了彩票一样的拍了拍手:“呀,我被大帅哥看了一眼,幸福的要死掉了,快扶住我,别让我晕倒了!”

    徐城的人们很是热情,看不见争风吃醋,竟然真的为妹子感到高兴。

    “嘿嘿嘿,刚满十八岁的小姑娘,春心泛滥的吧,帅哥快快娶她回家,保你能拥有一个最健康的娃娃!”

    叶晓云捂着脸,笑嗔着在原地跺了好几下脚,轻便的鞋踩在地上听不见响声,衬的她像一只欢快的小鸟:“哎呀,你们害不害臊呀!八字还没一撇的事,人家说不定都结婚了。”

    话虽然这么说,可她才不相信大帅哥会在最俊朗的年纪就结婚呢。

    别看时代进步了这么多,可男人却还不如古时候的靠得住,年轻的男人只想着玩,等到四十的时候才会考虑安家立业。

    虽然很讽刺,但确实是社会的现状啊,叶晓云满心欣喜,涉世不深的她,天真的认为只有自己才能让浪子回头,老老实实的安家成婚。

    她还不知道,自己只是因为声音的缘故才得到了陆瑾旭的一眼。

    陆瑾旭勾了勾唇,收回了目光,看着漫空晚霞的余晖,闭上眼,闻着潮湿的空气,恍惚中似乎能想象到叶沁涵现在在做什么。

    不出意外,她肯定抱着膝盖在发呆吧。

    失忆后,发呆就成了她的经常,他严禁她接触外面的世界,明明知道这不利于女人的记忆恢复,可是他却用了不讲理的极端方法。

    即使他从不承认,但仲夜却始终是他心头的一根刺。

    陆瑾旭看着晚霞,似乎能透过云层看见叶沁涵甜美如斯的笑脸。

    她对着百合花笑着的时候,明明美的像不识人间烟火的仙子,生病并没有损害她的容颜,所谓病态的美感,说的不就是她么?

    可惜,每次他一出现,她的笑容立刻就会崩塌,却不妨碍,陆瑾旭偷看时把她的笑容印在了心底,再难以忘记。

    不知不觉,惯爱板着脸的男人竟然也莞尔了。

    如果叶沁涵在这里,说不定会被他突然一笑给吓的愣住。

    原来,陆瑾旭也有笑的阳光的时候,仿佛是个天真的少年,从没接触商界的刀锋手腕。

    叶晓云看着他负手对着晚霞一笑,自作多情的认为他是被她的美貌给迷惑住了,捧着脸蛋,哎呀一声:“天呐,难不成一见钟情的事情,发生在我身上了么……”

    千万保佑他没有结婚。

    店铺前正在磨刀的大叔,看着脸羞如红云的妹子,乐呵呵道:“结婚了怕啥,现在离婚的都能围绕着整个国家绕一圈了,出轨什么的根本不算一个事,你要是真看上了他,大胆去追求,叔支持你,拥有真爱的人才无敌!”

    叶晓云虽然很不想做别人的小三,可是只要面对帅哥,她的底线似乎也可以降下去很多,拍了拍掌,笑眯眯的就差说是了。

    他们不知道陆瑾旭的耳力很好,哪怕隔着水岸都能将他们的对话,听的一清二楚。

    陆谨旭皱了皱眉,被晚霞覆盖了一层红的俊脸上顿时暗沉下来。

    他亲生经历过离婚,虽然说不上后悔,却也很不喜欢从别人的嘴里,听到离婚两个字。

    会令他很不舒服。

    那个叫叶晓云的妹子,他也只是轻瞥了一眼而已,根本没有挂记在心上,所以也没有跟她做解释的必要。

    不知不觉,天就暗了。

    一家古风韵味的珠宝首饰店,灯光敞亮,珠宝散发着无与伦比的夺目光辉。

    陆瑾旭在电话里答应了刘菲菲给她带礼物。

    刘菲菲乐开了花,指尖抚摸着挂在脖颈上的纯金项链,隔着电话撒娇:“瑾旭,名为珍爱的那一款式虽然很贵,可是样式很美,主要是名字的寓意很好,我很喜欢……”

    价格五千万,对于陆瑾旭的身家来说,只不过是冰山一角,可仍然是一笔天文数字。

    刘菲菲以前还能在陆瑾旭面前忍,自从他跟叶沁涵离了婚,她也就越发爱讨要好东西了。

    谁叫,男人宠她呢?

    她也不怕陆瑾旭生气,他在钱财上一向大方,也有他太不懂女儿心思的原因,认为只要女人乖巧就不算拜金女。

    挂了电话后,刘菲菲的笑容停留了三秒,便兵分瓦解了,握着手机的指尖勇气的泛白。

    陆瑾旭没有承诺她一声“好,”只是淡淡的应承,一定会给她带礼物。

    可是她想要的礼物只有一件,就是那款名为“珍爱”的珠宝。

    价值不菲的“Lover”系列的主打珠宝,全球限量发行一套,独一无二的真爱代表,刘菲菲光是浏览照片就已经心动不已。

    相信陆瑾旭看到这一款珠宝,自然就懂得为什么她会这么想要。

    不止是款式好看,更是刘菲菲身为他唯一女人的珍爱象征。

    “阿旭,这是我的美梦,你说过,只要是我想要的,哪怕是天上的星星,都会为我摘下来。”

    “我要珍爱,珍爱只能属于我,从此以后如果别人想要看它,也只能通过我,才能荣幸的看上一眼……”

    刘菲菲看着自己光洁的左手无名指间,那里什么都没有,如果能戴上陆瑾旭亲自为她购买的戒指,她一定会遭到空前瞩目的羡慕目光。

    光是想象这一幕,她浑身的血液就已经沸腾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