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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英雄救美,得了把匕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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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十回合后,我也没心情陪露琪亚玩儿了,一个擒拿,制服了她。

    “想教育我,再练几年吧!”我做了个李小龙经典的擦鼻子动作,笑笑道。

    很显然,露琪亚藏在骨头里的俄罗斯好战基因发作了,还要打。

    “好了露琪亚,不要欺负你哥哥。”一个身影从房间里窜出来,握住了露琪亚的小手。这就是后妈。后妈原名什么老爸没和我讲过,我也不感兴趣。

    露琪亚看后妈出手了,也只好作罢,临终还不忘骂上一句“Ублюдок!”(俄语,骂人的话,不译,感兴趣可以在百度上查)

    我实在忍不了了,这不每日一骂么!我也回敬了她一句:“Arschloch.”(德语,骂人的话,不译,意思同上一句)

    后妈貌似听懂了我的德语,诧异地看了我一眼,那意思不言而喻:你为什么会德语?”但露琪亚是听不懂的,我猜她除中文外只会俄,法,英日四种语言。原因只需推测一下即可—英语是世界官方语言,法语是欧洲官方语言,俄语是她老家语言,日语是美惠老家语言。至于中文吗,人家说了这么多年,你听了那么多年,还不知道她会中文,可能吗?

    Sx9.

    就这时,老爸出来了:“好了别吵了,小崽子买早饭去。”我知道老爸在帮我,拿了钱我就出去了。

    我跑到楼下的一家面馆,打包五碗面条,做今天的早饭。

    就在这时候,我看到三个人把一个女孩拉进了一个胡同。这种事情在城市里随处可见。我本来不想参与,可看到女孩那可怜的眼神,我忍不住了。

    “稍等一下,我去去就回。”我对面店老板说道。这台词好像孙悟空对唐僧和剩下的师弟说:“你们等着,我去去就回。”也不管这么多了,我便走进了胡同。

    我走进胡同,看到那群混混就这么拿着匕首指着那女孩,道:“小姑娘长得挺标志的,陪哥们儿一晚上,哥们儿让你享荣华富贵,如何?”我皱了皱眉头,经典的混混台词。

    “看什么看,再看我把你眼珠子挖出来!”那几个混混才注意到我,拿匕首指着我。但我没说话,我看着那个匕首,不语。那个匕首,应该不是凡品,还闪着银光,品质绝对是上乘之色。

    见我发愣,那混混就抄起匕首,刺了过来。我脸色又一变。他们肯定是亡命之徒。因为我在他们身上感到了一丝杀气不说,这匕首招式,招招攻人要害,颈部,心脏,肺……不过我是谁?成羽扬。成羽扬是谁?佣兵之王,游龙!虽然现在只有暗劲大圆满,但我的战斗经验,其实这些小混混能比的?这点小杀招还和我玩儿?再练几百年吧!

    一下制服三个小混混,卸掉手脚,我对那个女孩说:“打110,叫警察收拾残局,不要牵扯到我。”拿上那把匕首,就离开了胡同。

    拿上做好的面条,我就回家了。路上,我打量着这把匕首。我当初就是以匕首出名的,我的匕首只能算是凡品中的上乘之色,而这把匕首,已经脱离了凡品,不说多好,削铁如泥还是能做到的。一次英雄救美,得到了一件利器,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