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如果要说我认识的人中,谁的鬼点子最多,知识面最为宽广,那就只有我那位青梅竹马——刘初夏。
如果要说我认识的人中,谁是最无情、情商最低的人,那也只有我的那位青梅竹马——刘初夏。
在我只知道我的父亲是一位男性的情况下,本性和善的夏希羽完美地在我的心中代替了他的位置。
可惜在我们“决裂”
后的他,因为我而变成了完全面无表情的核善之人。
我既荣幸也不幸地成为了他后半生的阴影,以及他对女生们的全面恐惧的来源。
我知道这样做是错的,甚至会因此带来血光之灾,但我不后悔。
毕竟,我们彼此忤逆了对方。
最终,我也的确被夏希羽报复了:我们彼此在一起走完一生唯一的一次流程后,我最终让自己在和他热吻的过程中,消失在本来是我与几位带着一起混社会的几位姐妹一起为他准备的酸液桶里。
睿智的他应该已经看出了,这是卢蒙巴同款。
但他不知道,那天的他不可能死,我和那几位姐妹不可能活。
但我除了感到对不起那几位本性和他一样善良、但因家境而被迫和我一起混社会的姐妹们之外,很乐意接受其余的一切,哪怕因此没有了再次能见到他并正式向他认错的机会。
因为上辈子的他早已经不需要我了,更不需要我的歉意。
亲爱的他,已经全面成长了。
现在,我更不会后悔。
只要初夏真的对那次复仇感到满意,经历了被电视屏幕和黑板砸死这一意外的他和消失于酸液中的我,必将会在新的世界见面。
最后,我要说一句——我是粉切黑病娇,我骄傲!
:)
——来自民族精神补正修改器的首条权限者留言】
夏希羽感到有些不满,但面无表情的他只是在言语中表达了这一点:“喂喂喂,你就不能从门口进来吗?”
汪星悦没有多做解释:“习惯了。
文工团的老上级让我跟你说个事,你的一万元明天就到了,需要给你开个人账户吗?”
夏希羽毫不犹豫地给出了答复,随后问道:“当然了,之后的研究经费也是给我个人的吧?”
“你又没有科研小组,当然是到你的账上啊。
你之前强调过的,我们印象都很深刻。”
面对汪星悦的答复,夏希羽勉为其难的点点头:“这就好,就是不知道《黎明之剑》的第一部如果真的可以卖出去的话,能有多少收益。
可惜还有最后很多的内容没写完,估计还要很久。”
“你怎么如此为难?”
思考了十几秒后,夏希羽给出了一个模棱两可的答复——
“你能接受的小说,并不代表编辑可以接受。”
“我帮你去跑。
我很喜欢你的小说。”
夏希羽一惊,用诧异的眼神看向汪星悦:“我的小说写得很好?”
林七很倒霉,好好儿走在路上走着,却差点被天上掉下来的一面镜子给砸死。竟发现这镜子是天上被神仙关在天牢里的大魔王们扔下来的。大魔王们逼着林七修练,变强,然后要林七帮他们越狱。林七本来是不想帮他们的,但当林七利用大魔王教给自己的能力,获得一个个美女的青睐时,忽然发现修仙路上顺便帮一帮这些倒霉催的大魔王,似乎也不是什么坏事...
以完成原主的心愿为第一原则,虐渣男,灭白莲。逆袭之路,一路凯歌,所向无敌。没有她扭转不了的危局,没有她搞不定的人。只有不努力的穿越者,没有完不成的任务。等等,这个任务她不接。某人捧着自己的灵魂,笑的一脸无赖愿望是想和你在一起,一点都不复杂的。建了一个读者群欢迎大家进来一起讨论剧情神马的哟521677323...
打脸暴爽双强双洁天战医局的总司,穿越成大燕王朝的孤女落锦书,一来就背负谋杀蜀王妃的嫌疑,被满城追捕。要证明清白还不简单?那就把只剩一口气的受害人蜀王妃救回来,殊不知杀人嫌疑是洗清了,却遭蜀王与白莲花玩命谋害。好吧,那就放马过来吧,她杀疯了。手撕悔婚渣男,再毁绝世大白莲,还顺势救了重伤的皇叔萧王殿下。皇叔权倾朝野,惊才风逸,顶着大燕第一美男子的称号,竟还是单身的钻王五?那正好了,她有才,他有貌,他们女才郎貌六月...
甜甜的爱恋文,带你重回校园时代!为了弥补前世的遗憾,重生后,叶凡义无反顾的转学到宁希就读的高中。在这里,他见到了记忆中的那道倩影。记忆中的宁希躺在手术台上,用尽生命的最后一丝气息跟他说叶凡,其实我我一直喜欢你这一世,看他如何一步步攻克软萌的天才校花...
超级甜宠文一场游戏的较量,苏小萌惨败给恶魔少爷后,大方认输,你赢了,要我做什么悉听尊便!恶魔少爷坏坏一笑,丢下一纸契约,签了它,以后你就是小爷我的人!苏小萌咬牙切齿,愿赌服输,潇洒签上了自己的大名,从此沦为恶魔的专属。自此但凡招惹苏小萌的人都生不如死,她是爷的人,动一个试试?当所有真相被揭开,原以为她能够在报复完之后潇洒离场,却被恶魔狠狠的壁咚在墙上,偷了小爷的心,就想一走了之?...
大家都是成年人,四王爷不必放在心上!女警官穿越而来,丢了清白之身,还得安抚对方情绪,够霸气!说她又丑又花痴?她破茧成蝶,倾城绝世,不再是任人贱踏的花痴女,锋芒四露,英气逼人,欺她一倍,十倍还之。珠胎暗结,皇上指婚,重口味的王爷当真要娶她?婚后约法三章,说好的互不侵犯隐私。那位四王爷究竟是几个意思?分居不可以,分床也不行,不能和男人约会,看一眼也不行,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