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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昨日如朝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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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李泽与王明义,杨开联袂出现在义兴堂的总部,几人谈笑风生,李泽甚至走在最中间的位置之上,诸人如众星捧月,本来兴高彩烈迎上来的程维当即便骇然色变,两腿发软地瘫倒在了地上。

    杨开连瞅都没有瞅他一眼,挥了挥身,跟来的衙役们一涌而上,将程维父子便拖出了义兴堂,而早就守候在义兴堂外的孙雷等人则鱼贯而入,重新控制了整个义兴堂。

    屋内宴席之上的酒菜还是热气腾腾,不过招待客人的主人却直接换了人,李泽笑吟吟地径直坐上了主位,举杯邀饮。

    人前欢声笑语,妙语连珠,在交际这一方面,李泽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前一世在商界打滚了半辈子,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长袖善舞,七窍玲珑,从一无所有混到名闻天下,李泽早就有了一颗洞察世情的心和一双能把人看透的眼睛。一顿酒还没有喝完,王明义已经把他当成了无话不谈的好兄弟,杨开更是感激涕零,大有马上叩头认大哥的冲动,浑然都没有觉得眼前的这个李泽,连十五岁都还没有到。

    相比于他们,公孙长明对李泽的认知就深刻多了,酒席之上冷眼旁观,也只能是大叹这真真的是一个妖孽,早慧的孩子他不知见过多少,但像李泽这样成熟的宛如一只千年老狐狸的孩子,他还真是第一次见。

    如果说心智早熟,或者与李泽成长的环境有关,如果说他心狠手辣,也许是长年与屠立春这种人呆在一起而造就,但这样的交际手段,谈吐格局,公孙长明就真不知道李泽是如何学来的了?

    公孙长明原本是不信什么生而知之的,一个人在呱呱坠地的时候,就是一张白纸,在以后的长长的人生之中,是被描绘成一副精美的画卷还是一塌糊涂的小儿涂鸦,就要看这个人的经历了,没有经历的人,不可能有大智慧。

    但现在,公孙长明觉得自己的信仰正在摇摇欲坠,李泽表现出来的东西,在那个庄子里,是不可能有人教给他的,也没有人能教给他,这种人情炼达,知情识趣,洞察人心,如果出现在一个七老八十的人身上,那不会让人讶异,但出现在一个十五岁的少年身上,就不能不让人觉得妖孽了。

    兴许这个人的身体里住着一个积年老狐狸吧!

    不得其解的公孙长明,只能这样宽解自己。这个世界之奇,终归不是自己能一窥究竟的。他决定回去之后再好好地研究研究周易,来给李泽好好地卜上一卦,瞧瞧能不能分解出什么端倪来。

    不过到了第二天,公孙长明就觉得自己对李泽的认识,还是肤浅了。

    他一大早上就爬起来在院子里去踢腿伸胳膊,因为他很清楚,如今与李泽住在一个院子里,就算自己想睡懒觉,那家伙过上一会儿也会大呼小叫地在院子里折腾的,反正是睡不好的,倒不如起来扑腾两下。

    不过让他惊讶的是,他倒是起早了,李泽那儿居然没有了动静,心中不禁暗恨,这家伙莫非是看穿了自己的心肠,特地给自己找嗝应么?

    慢吞吞地打着他早就忘了不少动作的八段锦,不时还特意地呼喝两声,倒真是引来了一个人,不过不是他期望中的李泽,而是步履匆匆的夏荷。

    果然是人是少年好啊,那家伙还在呼呼大睡吗?如果他在院子里这么折腾,自己是铁定睡不着了的啊!

    “公孙先生。”夏荷看起来很是疲倦,这让公孙长明有些惊讶,作为一个过来人,他可看得清楚,李泽房中的这个漂亮得有些不像话的丫头,还是一个处子之身,两人天天住在一个屋里耳鬓厮磨的,李泽居然忍耐得住没有吃了这个小丫头,已经让公孙长明很是惊讶了。

    这个时代,十四岁,说起来也不小了。在豪门大家里,这样的年纪或者还在接受各种各样的教育,但在普通人家里,说不得就当门立户甚娶妻生子了。不过就算是豪门大户,在这样的事情上,也并不禁绝的。

    “怎么啦?昨天喝多了?”公孙长明慢吞吞地收了势子,站直了身子问夏荷道:“这个时候了还没有起来?”

    夏荷苦笑:“要是睡着了倒也好了,公子从昨天晚上回来后,根本就没有睡。先是发呆,然后便有些焦燥,最后让我去取了酒,喝到现在呢?”

    “喝了一夜酒?”公孙长明瞪大了眼睛,“还没有喝醉,难不成他还是酒仙不成?”

    “先生莫开玩笑了,昨天回来之后,公子的情绪就很不对头,但又不肯说,样子好怕人的,先生快去看一看吧。”夏荷焦急地道。

    公孙长明放下了卷起的衣袖,沉思了片刻,心中却是有了一些计较,摇头失笑道:“真当他是一个通达的人了,还是有过不去的坎嘛!也是,人太聪明了,倒也不见得是一件好事。”

    “先生在说什么呢?”

    “走吧,去看看这位喝了一夜也没喝醉的酒仙是个什么状况?”公孙长明笑着道。

    推开房门,一股子浓郁的酒气便扑鼻而来,地上东倒西歪地扔了好几个酒壶,李泽倚窗而坐,手里还提着一个酒壶。看到公孙长明进来,也只是淡淡地瞥了一眼便又转回头去,两眼血红,头发烂糟糟地,胸前大片的酒渍,直如街边的酒鬼一般。

    公孙长明径直走了过去坐了下来,伸手取过李泽手中的酒壶:“对月饮酒也不知叫上先生我吗?却让我老头子辜负了大好的良辰美景,只在梦中徒呼奈何了?”

    “先生道是良辰美景,在李泽眼中,这世界,却是血红一片。”李泽喷着酒气,打着酒嗝道。

    “怎么就突然之间颓废了呢?”公孙长明讶然地看着李泽,将酒壶放在了桌上,“是昨天程维的事情,刺激了你?”

    李泽苦笑:“先生慧眼。那程维说来也是可怜的,强权之下,毫无反抗之力,一生心血所系,转眼之间便是镜花水月,不管他多么努力,最终都是毫无作用。”

    “公子,那程维这些年来啥也没干,躺着吃红利呢,就这样还不知足,还想谋着公子的基业,这样的人杀了才好呢!”一边的夏荷愤愤不平地道:“公子怎么倒还可怜上他了?还这样糟践自己?”

    公孙长明摆摆手:“夏荷,你与你家公子说得完全不是一回事。他是心中另有所想而已。”

    “能怎么想?”李泽惨笑地看着公孙长明:“说不定今日之程维,就是来日之李泽,只不过碰到的人不同而已。也许不管我怎么努力,怎么奋斗,到最终,也不过是别人嘴里的一句话而已。”

    “大丈夫不可一日无权。”公孙长明沉吟道:“其实你一直都明白这一点,不过不管怎么说,你的起点比那程维可不知要高上多少,如果你想争上一争,不是没有机会,至少我在你老子面前是说得上话的。”

    李泽摇头:“先生如果真敢在我老头子面前说,那就真是我的死期到了。虽然我与他没有多少接触,但却也大致了解这样的人,他这样的人,把权力,家族,看得可比亲情重要得多,现在的成德结构是稳定的,上有他镇压场面,下有李澈也还算成气候,这个时候如果我掺合进去,不稳定的首先就是内部,老头子绝不会打破这个平衡的,所以到时候牺牲的一定是我自己,正因为想清楚了这一点,所以我这些年来才一直默默地作着这些事情,希望有朝一日能够做到我命由我不由天。”

    “既然你明白这一点,为何又如此颓废,我还以为你受此刺激,要站起来奋起一搏呢?”公孙长明道。

    李泽站起身来,伸了一个懒腰:“拿什么搏啊?看那程维,就是想搏命也没那个机会啊,他在我面前是这样,我在其它人面前,又与他有什么区别呢?”

    “那你还不如现在就回家躺在棺材里等死去。”公孙长明怒道。

    李泽长笑:“那可不行。先生,酒喝够了,牢骚发完了,颓废自然也就没有了,我这个人啊,一般是这条路行不通,就试着去走走另一条路,万一让我又趟出一条道来了呢?有位先人说过一句话,希望总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程维之败,在于他不清楚形势,不知道对手,我可是清清楚楚的知道我要应付的是什么样的人,我要走的是什么样的路。”

    公孙长明看着忽然又精神焕发了的李泽,实在是有些摸不透这个人路数了,按照常人的理解能力来说,李泽,就像是一个神经病。

    “既然如此清楚,为何又搞成这般模样?”

    “也没什么,就是发个感慨而已。”李泽弯腰捡起地上一个酒壶,随手扔出了窗外,听着那啪的一声脆响,道:“昨日如那酒壶,已经没有了,我这个人,可是一直向前看的。夏荷,准备洗漱水,再准备早饭,要小米粥,爷昨晚酒喝多了,要养养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