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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章:新的酒友

作者:泣鸣的狐狸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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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都给我?”秋山信愕然道,见我点头,这家伙居然不好意思了起来,尴尬挠头道:“钻石我拿走,但这些黄金不是我的,不要了。”

    汗,这货到底是不是一个杀手?要不要这么诚实?搞的我都不好意思了。

    “算了吧,我不是很缺钱,不说你那有不少贫苦的小村庄和部落吗?算是支援灾区吧。”

    “何况你光是护着他们意义不大的,想办法用这些钱帮他们生活的好点,才能本质上改变些什么,让他们不用在那份血腥中苟延残喘了。”我摆了摆手道。

    秋山信点了点头,却又冷声道:“条件?小子,你给我这些黄金,是想要我帮你对付谁?”

    老实说,原本我确实有这方面的意思,想借用这家伙的实力对抗下炎黄之血,毕竟他和胡夏锋殇算是同级的存在,然而此刻我却不想了,因为我做的这些事,和他做的那些事比起来,简直小儿科,甚至很是自私自利。

    虽然……汗,两个杀手坐在酒吧里喝着酒,比谁做的事更伟大,这着实算是一种讽刺了。

    “啊对了,黄金我不能全给你。”我突然想起了什么,挠头道:“留给我两成吧,前阵子从炎黄之血的基地里救了些孩子,需要点钱帮帮他们。”

    “行。”秋山信也不矫情,在确定我不是利用他之后,笑着举杯和我碰了碰,又突然笑道:“说起来好诡异啊,哈!两个杀手坐在一起聊救援灾区和建立孤儿院的问题,你说会不会让人笑掉大牙?”

    干笑点头,我发现秋山信着实是个不错的人,可能和那些淳朴的土著人待久了,让他骨子里也多了份纯真,当然这并不是说他笨。

    笨?秋山信可一点都不笨,甚至因为常年混迹在非洲那混乱不堪的战局中,养成了他某种一看到人,就立刻能分辨出是非善恶的本能。

    就像他第一眼看到血狐,就发现这家伙虽然很精,但骨子里和他一样单纯,对情感太执着了,也像他第一眼看到崔妍,就认定了这女人想要利用血狐。

    同样,他第一眼看到我,就发现我虽然表面上阴恻恻的,但实际上还算挺善良的,当然,这是因为他没看到两年前的我,甚至重生前的苍狼。

    说起来有趣,秋山信第一眼看到血狐,就对这家伙萌生了些许好感,而我第一眼看到秋山信,也就本能的喜欢上了,于是一个诡异的三角基情就此诞生了。

    “听你说的非洲那么好,我也有点想去的意思了。”我笑道,某些没有心机没有利用的交集,总是熟的特别快,所以我和秋山信几杯酒下肚,立刻就打成一片了。

    “行啊,上次我遇到血狐时,也求他帮我一起在非洲闯荡,这比他做杀手可有意义的多了,但他却不答应,哎。”秋山信一脸的郁闷。

    其实这也不怪血狐,毕竟一个人伟大,却不能强求全世界的人都和他一样伟大,就像爱迪生发明了电灯,也不能让全世界的人没事都和他一样去捣鼓灯泡吧?

    秋山信是因为很早就去了非洲,看够了那里的残酷,才想到做点事帮点人的,而血狐则完全相反,他自由学的就是那些残酷……

    其实就算是我,虽然赞同秋山信的想法,但也不可能花掉一生去做和他一样的事,我骨子里还算是很自私的,只求偏安一隅,只求没人打扰的好好过日子。

    但今天遇到秋山信的事,我算是记在心里了,以后要是有机会的话,稍微帮他点小忙,或是有了钱的话,在财力上支援点什么,倒都是可以的。

    “那就先谢谢你了,嘿,你小子比血狐够朋友。”秋山信哈哈大笑道,又分别倒了两杯威士忌。

    “你喝这么多,没事吧?”我略显担忧道,这货的伤势很重的,却一副没事人一样猛灌烈酒,而且还喝的极其诡异,一边喝酒……另外一边还在擦着鼻血……

    “伤?没事,早特么习惯了。”秋山信满不在乎道,许是喝的兴起,突然扯开衣襟露出了那结实的肌肉道:“看,全特么是伤,无所谓啦。”

    我愣住了,这家伙的身体竟然比我更加可怕,那肌肉上满是刀伤和子弹孔,真的是连一点完整皮肤都找不到。

    而且我的伤是因为被锋殇和古依娜折磨,他的伤却是实打实的场场血拼,这货真的还活着?简直是个奇迹了。

    “胸口这两个子弹孔,是我干掉第一个军阀时留下的,肺都打穿了,哎,可惜斩草没除根,这家伙的儿子继位了,比他老子更恶劣,而且一直防备着我,再也找不到机会下手了。”

    “脖子到小腹的刀伤,是被个挺牛逼的杀手砍得,得有十五年了吧,那货还是好几代前的杀手榜十大,记得是NO9?名字倒是特么早忘了。”

    “还有背后最惨,被手雷给炸的,说起来那天真倒霉,逮住几个被军阀抓去的娃娃兵,还想帮他们寻找亲人来着,却刚扭头,那些混小子就直接拉手雷了,哎,也是怪我没说清楚。”

    秋山信如数家珍似得笑道,却听的我一阵咋舌,几乎每一处伤都足以致命了,他却偏偏依旧活在我眼前,这家伙才是真正的不死之身吧?

    突然,我明白秋山信强大的原因了,他不像胡夏,不像我和血狐,他几乎没有什么过人的必杀技,但他那从数场血战中硬拼出来的钢筋铁骨,却是我们根本无法比拟的。

    胡夏的闪花,正面击中的话任何人都站不起来了,罗炎就是例子,到现在还躺在旅馆里休息,还喝着药,可他却没事人似得在陪我喝酒聊天。

    秋山信告诉我,他那次和血狐的追击战,虽然速度比不上瞬闪,却追得血狐也狼狈不堪,因为他可以连续跑个三天三夜不喘气,累也把血狐给累哭了。

    当然,那天先累哭的人是他,因为血狐的跑步同样牛逼,这也是他无比佩服的原因。

    “其实什么必杀技都特么是吹牛兼放屁,练出一身钢筋铁骨才是最重要的,现在的城市人,被揍几拳就脑淤血了,就特么内脏破裂了,老子头骨里还镶着弹片呢,屁事没有。”

    秋山信大大咧咧的指着脑瓜道,我尴尬的擦着冷汗。

    渐渐的,我明白胡夏一看到秋山信就逃走的原因了,当然这是因为他目的达成了,又有了交代,还受了伤,不值得一拼了。

    但就算毫发未损,他就敢和秋山信打决死战吗?NO,胡夏不敢,或许连锋殇都不敢,因为他们受点伤就痛的死去活来,秋山信被揍得吐血都跟个没事人一样。

    就连胡夏和锋殇,被人在肚子上拉一刀,也该痛苦倒地了,秋山信却能把肠子打个结塞回去,站起来继续拼!

    差距啊,赤果果的差距啊,这就是所谓愣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秋山信就是不要命里的典范兼楷模了。

    说起来这一点上,我倒是和他距离最短,因为我的伤也极多极重,也最习惯那种以血还血的拼搏,或许我依旧比不上秋山信这种在战场中打滚出来的拼搏精神,但绝不会输给锋殇或是胡夏。

    我就算身手比他们还差一点,意志力也该能勉强拼出个平局来了,想到这,我信心再一次浮现,同样笑着解开了衣衫,秀起了那身挽住蛛网的刀伤。

    酒吧里,几乎没有一个人敢靠近我们,连那服务小姐送个酒时都满脸惊骇,酒瓶放下就扭头狂奔,看的我和秋山信哈哈大笑。

    “小子真不错,和你聊天喝酒确实挺爽的,哈,我开始知道血狐那么喜欢你的原因了。”秋山信赞叹道。

    “不光是这原因,其实……”我笑着说出了苍狼的秘密,把秋山信唬得一愣一愣的,死了还能重生?

    “这本事好牛逼啊,如果我能死而复生的话,我就再也不怕那些军阀了,今天死了明天重生,站起来继续拼,哈!磨也磨死那群王八蛋了。”秋山信满脸憧憬,这货的思维好诡异啊,而且重生是想来就来的吗?

    “行了,没什么事情我就回去了,我那边还一群娃娃哭着找妈妈呢。”秋山信叹息道:“小子,有空去非洲坐坐哦,虽然你的事我不想管,我的事你也没兴趣,但交个朋友也好嘛。”

    “好。”我连忙站起身相送,今天之后,我又多了个朋友,而且是继立花罂市之后的另一个酒友,也是血狐之后,第二个丝毫不讲利益的朋友,纯粹的交心。

    虽然这对未来的战局没有帮助,但却是我最开心的一次,本来嘛,如果什么都讲利益,那朋友交起来就毫无乐趣了。

    “对了秋哥,要我顺路捎你一程吗?我下一站会去巴黎,唔……倒是可以让私人飞机经过非洲把你丢下再去,话说你连一个部下都没带,怎么来哥伦比亚的?”

    “怎么来?偷渡呗,说起来你小子好牛逼啊,私人飞机都有?擦,老子就有几辆快要报废的坦克。”秋山信咧嘴道:“至于部下,老子的部下全是非洲土著人,带来有个毛线用啊!”

    “全是非洲土著?”我脑海中浮现了某个非常让人哭笑不得的画面,秋山信闯荡在非洲草原上,身后跟着一群拎着长矛的土著……擦,这货原来不是杀手,而是游击队长啊。

    而且全是非洲土著的部下,他的消息网怎么来的?他怎么知道安东尼那混蛋把钻石运送到哥伦比亚来的?又怎么知道今晚交易的?

    “哦,某个卖葱大婶发短信告诉我的。”秋山信如是说道。

    我哑口无言,对于某个毫无节操,整天各种乱入的卖葱大婶,我已经无力吐槽了,同时,我也似乎明白了苍狼能够死而复生的原因。

    因为……信大婶,得永生,原地复活满状态!